第 1 节 野百合
第 1 节 野百合
这只正在抚摸我头顶的手白而修长,顺着手望向若隐若现的手腕,隐约可见皮下青色的血管。
我曾无数次想要割破它,用一块碎玻璃,一把餐刀,甚至是用我最尖利的那颗牙齿。
我无数次幻想,也期待,他热腾腾的鲜血是如何喷涌如注,染红我的面孔,模糊我的眼睛,渗进我的嘴唇。
我想杀了他,可我没有机会。他是如此谨慎而又强大,我只是他指尖轻捻住的一只小虫。
「随安,你为什么就是学不会……」
他的手掌细细地抚摸我的后脑,扣住我的颈子,再将我每一缕头发都捧在掌心,细细地摩挲,甚至用鼻尖轻嗅,用嘴唇去吻。
他痴迷的样子真令我恶心。
「你为什么就是学不会,老老实实地待在我身边……做一条狗?」
我动了动手脚,冰冷的镣铐在水泥地上撞出沉闷的声响,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空空荡荡,只有锁链阴森的回声。
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,细致地用味蕾去品尝上面凝固的血迹,微笑着将链条举到他面前:「还不够像吗?非要我给你狗叫两声,你才满意?」
他笑了一声,站起身来,将我笼罩在他高大的阴影里。
他盯着我,解下自己的腕表搁在一边,松了松领口。
我们刚刚认识的那段时间,我曾经非常痴迷他做这一连串的动作。他无可挑剔的面孔和身材就是最好的加持,他骨子里贪婪而又残忍的气质也因此显得更加迷人。
我不该招惹他的——最终,他也是用这一连串迷人的动作将我捆绑起来,封住嘴巴,小心翼翼地脱掉我的高跟鞋,再把我关进他车子的后座,带到了这里。
咔嚓。
一声轻微的响动贴着我的脸,在我耳边极近的位置响起,震颤了我的心头。
一缕黑发飘飘然,落在我雪白的裙子上。
紧接着,是越来越多,长短不一的碎发。
剪刀在他手中,几次扫过我的耳朵,令我下意识地绷直身体。
「别怕,别乱动,不会受伤。」他语气轻柔,动作却飞快,笑意透过浑浊的眼睛扫过我的面孔和身体,「只有这样,那些人才不会靠近你。」
我捏起一段头发在手中把玩,轻轻一吹,都吹散在他脸上。
我笑着看他痴迷地闭起眼睛,并不掩饰话中的讥诮:「梁冠月,你还真爱我。」
我曾以为他真的会是我心头明月,却最终被他亲手拖入阴沟。
他曾同我讲文学,讲艺术,弹着钢琴唱他最喜欢的一首歌——野百合也有春天。
「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,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,野百合也有春天。」
他送我的第一束花就是百合,当然,还有一条名贵的项链,没有准备礼袋,而是装在名牌包包里。
他说,随安,你不该这么好的,我不知该怎么跟你相配。
彼时的我将这当作一句矫情的情话,可那时他的潜台词却是,坠落深渊吧,在黑暗中,与我相配。
他爱上我的时候,我是娇艳的水仙,可他却狠狠折断我,要我在幽深的山谷里,褪尽全身血色,为他做一支乖巧的百合。
他没有问过我,他不知道,我最喜欢的花其实是玫瑰,盛放将衰的红玫瑰。
我们像普通恋人一般,约会、牵手、拥抱、接吻,寻欢作乐。他看我的眼神永远都是那样热切而不加掩饰,我几乎被灼痛了。
在一起的第一百天,我们之间爆发了第一场争吵,也就是从那时起,他迷上了对我的「教育」和「惩罚」。
或者说,这才是他的本性,只是终于袒露在我面前了而已。
起因不过是我在约会时接起一个电话,对电话那头的朋友说:「亲爱的,我晚点儿打给你,爱你!」
按下挂断键的时候,他恰好放下了手中的餐刀。
他双手合成空拳撑着下巴,含笑看着我:「谁啊?」
我眨眨眼:「我好朋友,女的。」
「郑佳颖?何曼?不对,何曼出国了,这会儿有时差,应该是郑佳颖吧。」
我愣了一下,来不及下咽,把口中的牛排吐在餐巾纸上,抬起头惊愕地看着他:「你说什么?」
他的嘴角诡异地抽动了一下,不回答。
「你查我?你有病吧?」
我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,当即解下脖子上的项链,将包里的鸡零狗碎倒出来装进大衣的口袋,再把项链和皮包丢进他怀里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餐厅。
坐在出租车里,我按断了他的两通电话。
就算他很在乎我,可这未免有点出格了,我要重新考虑一下这段关系。
他的短消息来得很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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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只正在抚摸我头顶的手白而修长,顺着手望向若隐若现的手腕,隐约可见皮下青色的血管。
我曾无数次想要割破它,用一块碎玻璃,一把餐刀,甚至是用我最尖利的那颗牙齿。
我无数次幻想,也期待,他热腾腾的鲜血是如何喷涌如注,染红我的面孔,模糊我的眼睛,渗进我的嘴唇。
我想杀了他,可我没有机会。他是如此谨慎而又强大,我只是他指尖轻捻住的一只小虫。
「随安,你为什么就是学不会……」
他的手掌细细地抚摸我的后脑,扣住我的颈子,再将我每一缕头发都捧在掌心,细细地摩挲,甚至用鼻尖轻嗅,用嘴唇去吻。
他痴迷的样子真令我恶心。
「你为什么就是学不会,老老实实地待在我身边……做一条狗?」
我动了动手脚,冰冷的镣铐在水泥地上撞出沉闷的声响,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空空荡荡,只有锁链阴森的回声。
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,细致地用味蕾去品尝上面凝固的血迹,微笑着将链条举到他面前:「还不够像吗?非要我给你狗叫两声,你才满意?」
他笑了一声,站起身来,将我笼罩在他高大的阴影里。
他盯着我,解下自己的腕表搁在一边,松了松领口。
我们刚刚认识的那段时间,我曾经非常痴迷他做这一连串的动作。他无可挑剔的面孔和身材就是最好的加持,他骨子里贪婪而又残忍的气质也因此显得更加迷人。
我不该招惹他的——最终,他也是用这一连串迷人的动作将我捆绑起来,封住嘴巴,小心翼翼地脱掉我的高跟鞋,再把我关进他车子的后座,带到了这里。
咔嚓。
一声轻微的响动贴着我的脸,在我耳边极近的位置响起,震颤了我的心头。
一缕黑发飘飘然,落在我雪白的裙子上。
紧接着,是越来越多,长短不一的碎发。
剪刀在他手中,几次扫过我的耳朵,令我下意识地绷直身体。
「别怕,别乱动,不会受伤。」他语气轻柔,动作却飞快,笑意透过浑浊的眼睛扫过我的面孔和身体,「只有这样,那些人才不会靠近你。」
我捏起一段头发在手中把玩,轻轻一吹,都吹散在他脸上。
我笑着看他痴迷地闭起眼睛,并不掩饰话中的讥诮:「梁冠月,你还真爱我。」
我曾以为他真的会是我心头明月,却最终被他亲手拖入阴沟。
他曾同我讲文学,讲艺术,弹着钢琴唱他最喜欢的一首歌——野百合也有春天。
「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,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,野百合也有春天。」
他送我的第一束花就是百合,当然,还有一条名贵的项链,没有准备礼袋,而是装在名牌包包里。
他说,随安,你不该这么好的,我不知该怎么跟你相配。
彼时的我将这当作一句矫情的情话,可那时他的潜台词却是,坠落深渊吧,在黑暗中,与我相配。
他爱上我的时候,我是娇艳的水仙,可他却狠狠折断我,要我在幽深的山谷里,褪尽全身血色,为他做一支乖巧的百合。
他没有问过我,他不知道,我最喜欢的花其实是玫瑰,盛放将衰的红玫瑰。
我们像普通恋人一般,约会、牵手、拥抱、接吻,寻欢作乐。他看我的眼神永远都是那样热切而不加掩饰,我几乎被灼痛了。
在一起的第一百天,我们之间爆发了第一场争吵,也就是从那时起,他迷上了对我的「教育」和「惩罚」。
或者说,这才是他的本性,只是终于袒露在我面前了而已。
起因不过是我在约会时接起一个电话,对电话那头的朋友说:「亲爱的,我晚点儿打给你,爱你!」
按下挂断键的时候,他恰好放下了手中的餐刀。
他双手合成空拳撑着下巴,含笑看着我:「谁啊?」
我眨眨眼:「我好朋友,女的。」
「郑佳颖?何曼?不对,何曼出国了,这会儿有时差,应该是郑佳颖吧。」
我愣了一下,来不及下咽,把口中的牛排吐在餐巾纸上,抬起头惊愕地看着他:「你说什么?」
他的嘴角诡异地抽动了一下,不回答。
「你查我?你有病吧?」
我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,当即解下脖子上的项链,将包里的鸡零狗碎倒出来装进大衣的口袋,再把项链和皮包丢进他怀里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餐厅。
坐在出租车里,我按断了他的两通电话。
就算他很在乎我,可这未免有点出格了,我要重新考虑一下这段关系。
他的短消息来得很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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